关凤峻:我国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回顾与展望

问:请关司长简要介绍一下我国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现状

答:多年来,国土资源部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将古生物化石保护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取得可喜的成绩。一是积极推进法制化管理。国土资源部于2002年出台了《古生物化石管理办法》,国务院于2010年出台了《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使我国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真正走向法治化轨道。二是以建立古生物类国家级、省级保护区和地质公园的形式,加强了对古生物化石产地的保护;以建立古生物博物馆的形式加强了对古生物化石标本的保护。三是初步建立了发掘许可、出入境许可、收藏统计、市场管理等制度,有效遏制了古生物化石违法发掘和走私行为,维护了出入境和市场秩序。四是成立了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保障了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五是积极追索流失国外的古生物化石。近几年先后从澳大利亚、美国、加拿大、意大利等国追回我国流失国外的古生物化石6000多件。六是成功举办了2010年上海世博会“中国辽宁古生物化石精品展”,向世界展示了我国在古生物学方面的研究成就,宣传了我国政府在古生物化石保护方面的突出贡献。七是成立了中国古生物化石保护基金会,进一步拓宽了我国古生物化石保护经费的来源渠道。

尽管我国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由于过去欠账太多,且新问题又不断涌现,所以目前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个别地方违法发掘的现象时有发生,走私行为还在一定程度存在。

问:《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2011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施行对古生物化石的保护工作有哪些指导意义?

答:《条例》的施行对我国古生物化石的保护工作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明确了管理对象。古生物化石保护的对象既包括赋存于地层中的动物和植物的实体化石,也包括动植物遗留下的足迹、印模、粪便等遗迹化石。这些化石又根据科学研究价值和稀有程度分为重点保护化石和一般保护化石。二是明确了管理方式。古生物化石的保护分为产地保护和标本保护两方面。对于产地保护,《条例》规定对重点保护化石集中的区域,应当建立国家级古生物化石自然保护区;一般保护化石集中的区域,同时又发现重点保护化石的,应当建立地方级古生物化石自然保护区。对于标本保护,《条例》规定了化石发掘、收藏、市场、进出境等多方面的管理制度。古生物化石的发掘、出入境必须经国土资源部门的批准,古生物化石的收藏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同时规定国家重点保护化石不得买卖。三是明确了管理主体。一方面是部门管理,《条例》规定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同时规定公安、工商、海关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古生物化石保护的有关工作;另一方面是分级管理,重点化石的保护管理由国土资源部负责,一般化石的保护管理由地方国土资源部门负责。

问:目前,在我国,盗采盗挖古生物化石的现象是否存在,条例的出台对古生物化石的保护有何现实意义?古生物化石保护方面过去和现在有哪些不同?

答:随着古生物化石收藏热的出现,古生物化石的经济价值不断显现。由于经济利益驱动,目前盗采盗挖的现象在个别地方依然存在。《条例》的出台,为盗采盗挖问题的解决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武器和制度保障,我们深信随着《条例》的不断落实,盗采盗挖现象会逐步消失。

《条例》出台的现实意义就在于它将使我国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走向法制化的道路,使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有了国家层次上的工作依据和准则,对于规范化石发掘、收藏、市场、出入境行为将起到重要保障作用。这也正是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现在与过去不同的地方,也就是说,现在的保护工作有法可依了。

问:在我国,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存在哪些难点?全力去保护古生物化石产地和标本的意义在哪里?古生物化石的保护对科研的影响以及假化石的危害?

答:我国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难点:一是化石产地点多面广,违法挖掘的监管工作难度很大;二是严重缺乏管理机构和人员,全国31个省区市有30个无专门的管理机构,专职管理人员数量极少,管理机构和人员远远不能满足工作的需求;三是古生物化石专业性很强,一般人员很难区分化石的真伪,这给管理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四是古生物化石资源不清,合理保护缺少规划。

国土资源部近年来克服种种困难,在古生物化石产地和标本保护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建立了5个国家级保护区、17个国家地质公园、 23个省级保护区和7个省级地质公园,在中央财政中投入3亿多元安排了71个古生物化石产地保护项目,加强了对古生物化石产地的保护;建立了17个地质公园古生物化石博物馆,有效地保护了近年来发现和采集的古生物化石。

国土资源部之所以重视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是因为古生物化石有重要的科研和实用价值:它是确定相对地质年代的主要依据,是划分对比地层的主要依据,是识别古代生物世界的窗口,是研究生命起源与演化的直接证据,是寻找多种沉积矿床的标示,也是研究地质历史时期气候变化的佐证。保护好古生物化石,才能保障科学研究的真实性,才能避免假化石鱼目混珠地进入科研领域。

问:请您谈谈成立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的意义?

答: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专业性强,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是做好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的重要保障。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的成立为专家充分发挥作用提供了组织保障,有利于更好地汲取各位专家的经验和智慧,有利于使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工作眼界更宽、思路更广、方向更明,有利于更准确地把握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的自然规律,有利于提升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工作的科学决策水平,也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做好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工作提供了保障。

问:古生物化石的保护工作任重道远,那么,下一步我国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怎样才能达到理想的目标?具体到哪些工作?

答:下一步的工作:

一是完善制度,编制与《条例》配套的部门规章。制定《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全面细化落实《条例》规定。

二是编制规划,确保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有序开展。开展古生物化石资源调查,增设一批古生物化石保护区或地质公园,提高部分古生物化石保护区的级别,建设古生物化石保护区网络。

三是摸清家底,建立化石保护数据库。对全国重点古生物化石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全国重点古生物化石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

四加大投入,提高古生物化石保护的财政保障。加大对古生物化石保护区和地质公园建设的投入,加大对古生物化石博物馆建设的投入,加大对古生物化石保护人才队伍建设的投入,加大对古生物化石保护和《条例》宣传的投入。

五是加强督察,建立古生物化石保护的监督机制。对照《条例》,检查在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切实采取措施加以改进和完善,不断提高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的综合能力和水平。同时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

六是依靠专家,增强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的技术支撑。充分发挥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的作用,为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科学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关凤峻司长就我国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答记者问





上一篇 下一篇 TAG: 古生物 化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