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关岭法院公开宣判一起特大倒卖化石案

贵州关岭法院公开宣判一起特大倒卖化石案

贵州关岭法院公开宣判一起特大倒卖化石案

(化石网报道)据关岭县法院:近日,关岭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孙某雯、孙某全倒卖文物罪一案。被告人孙某雯犯倒卖文物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三百万元,被告人孙某全犯倒卖文物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公安机关依法查获的涉案古生物化石212件均予以没收上缴。据悉,该案为安顺市特大倒卖化石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雯、孙某全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古脊椎动物化石,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条的规定,构成倒卖文物罪。为了维护社会管理秩序,保护国家文物不受侵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和被告人犯罪事实作出上述判决。

法条链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3月14日修订)第三百二十六条之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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