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将开展《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执行情况检查

检查的内容包括:各地开展《条例》宣传和相关科学普及工作情况;古生物化石发掘、收藏、进出境等管理制度落实执行情况;古生物化石产地保护管理情况;古生物化石档案建立和数据库建设情况;县级以上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将古生物化石保护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落实情况;古生物化石流转、交易管理情况;《关于贯彻落实〈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的通知》中规定的成立古生物化石管理机构(或设立专职管理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岗位)工作进展情况、省级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以及日常办事机构建立情况、省级古生物化石保护规划编制情况、地方有关法规的修订和制定情况等。

检查工作分两个阶段:7月上旬到8月中旬为自查阶段;8月下旬到9月下旬为抽查阶段。

《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2011年1月1日正式实施。


周飞飞 中国国土资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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