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县化石保护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二)

五、整治要求及措施

(一)搞好学习宣传,统一思想认识。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化石保护的法律法规,要把宣传工作贯穿专项整治工作的全过程,建立宣传标语牌、警示牌,唤起全民化石保护意识,营造保护化石光荣、破坏化石可耻的舆论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列入工作日程。化石保护专项整治是我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相关乡镇和部门(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列入工作日程。加大巡查力度,对巡查人员定期抽查,发现巡查不到位要及时处理。

(三)落实工作责任,作好协调配合。相关乡镇政府要克服地方保护主义、短期行为和化石资源无关紧要等思想,树立全局观念和长久观念,建立和落实化石保护专项整治工作目标责任制。化石保护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相关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尽职尽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作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

(四)坚持教育为主,依法打击犯罪。化石保护工作法律性、政策性很强,在工作中,相关乡镇和公安、国土资源等部门(单位)要始终坚持正面教育为主、侧面侦查相辅的原则,对化石保护区提供的盗采盗挖化石的农户进行查处,同时对少数严重危害化石保护秩序的违法犯罪人员,特别是涉黑、涉恶团伙,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使我县的化石得到有效保护。

附件:

朝阳县化石保护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赵晓宏 副县长

副组长

韩振增 政府办副主任

梁玉宝 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

韩毅然 公安局副局长

战凤民 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鞠树春 杨树湾乡副乡长

吴凤春 东大道乡副乡长

付国峰 乌兰河硕乡副乡长

谢素森 木头城子镇副镇长 

张庆利 胜利乡副乡长

王孝魁 矿管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梁玉宝兼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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