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平凉市崇信县关于禁止非法采挖、私自买卖古生物化石的通告

甘肃省平凉市崇信县关于禁止非法采挖、私自买卖古生物化石的通告

资料图:2022年7月26日0时30分许,崇信县公安局新窑派出所民警在开展社会面巡查时,发现辖区赤城村后山有灯光和人影闪动,行踪可疑,巡逻民警遂前往秘密侦查,发现为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人员。巡逻民警一边迅速布防,一边将现场情况及时汇报110指挥中心,县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刑警大队精干警力前往增援,多警联动,迅速收网,一举端掉流窜于陕甘宁地区专业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犯罪团伙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现场扣押古脊椎动物化石(龙骨)10.7千克,扣押作案皮卡车1辆、其它工具6件。(图片来源:崇信县公安局)

(化石网)据崇信门户网:近期,崇信县部分乡镇先后发现有不法分子盗掘古生物化石和采挖野生文冠果等野生动植物的现象,此行为造成局部区域山体和植被破坏,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为有效遏制盗掘古生物化石和采挖野生文冠果等野生动植物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保护山、水、林、草及矿藏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的古生物化石是指地质历史时期形成并赋存于地层中的动物和植物的实体化石及其遗迹化石,包括“龙骨”等古生物化石;野生文冠果等野生植物是指天然生长的野生文冠果和天然生长并具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文化价值的濒危、稀有野生植物。

二、国家对古生物化石实行分类管理、重点保护、科研优先、合理利用的原则。因科学研究、教学、科学普及或者对古生物化石进行抢救性保护等需要,方可发掘。发掘古生物化石的,应当符合《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和《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条件,并依照相关规定取得批准;因科学研究、人工培育、文化交流等特殊需要,采集野生文冠果和其它濒危、稀有野生植物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申请获批后采集。
三、禁止任何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非法盗掘、私自买卖古生物化石及野生文冠果等野生动植物。

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履行保护古生物化石及野生文冠果等野生动植物的责任和义务,对发现非法盗掘、私自买卖古生物化石及野生文冠果等野生动植物的行为要及时制止、检举和揭发,不得参与或容留相关人员在县域境内从事非法活动。

五、县自然资源、公安、文旅、林草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做好古生物化石及野生植物宣传、保护、案件查处等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区域巡查检查,对发现未经批准擅自采挖古生物化石及野生文冠果等野生动植物的,要及时制止,第一时间上报县自然资源部门,并配合做好案件线索调查核实工作。

六、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未经批准在崇信县境内从事非法盗掘古生物化石及采挖野生文冠果等野生动植物的人员,应立即停止非法活动,主动上缴采挖品,恢复发掘区域地貌,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对仍继续从事非法盗掘采挖活动的,一经发现,由县自然资源部门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举报电话:崇信县公安局   110

崇信县自然资源局(林草局)   0933-6121193

崇信县文化和旅游局   0933-6121498

崇信县公安局

崇信县自然资源局(林草局)

崇信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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