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开展专项治理化石产地特别是化石保护区滥采盗挖化石行为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配合省公安厅“2011年打击文物、化石犯罪专项行动”,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决定从即日起到2012年1月,开展打击涉化石犯罪专项整治行动,以进一步加强全省古生物化石管理,强化化石产地保护,整顿化石市场秩序,规范化石博物馆管理,严厉打击盗掘化石、非法买卖化石等行为。

据了解,此次行动的主要内容包括积极争取地方党政部门支持,在化石产地特别是化石保护区,全面开展滥采盗挖化石行为专项治理;积极摸排涉化石犯罪线索,及时将掌握的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组织精干力量密切协同公安等部门对涉嫌犯罪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认真清理整顿当地化石市场及其他各类违法经营活动;加强对化石博物馆的管理;大力提高全民对保护古生物化石的认识,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

专项整治行动将分为摸底、排查、自检,联合执法、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检查验收、巩固整治成果三个阶段进行,辽宁厅成立了打击涉化石犯罪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市、县(区)化石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验收。


中国国土资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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