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28枚恐龙蛋化石被追回

衢州市高新园区工地挖出恐龙蛋化石,被现场施工人员私分,市文物监察部门介入调查(本报7月6日曾作报道)。在市文物监察支队、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和市高新园区管委会的共同努力,昨天,私分的28枚恐龙蛋化石被追回,收藏于市博物馆内。

在衢州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办公室内,记者见到了被追回的恐龙蛋化石。经市博物馆专家鉴定,确定这28枚恐龙蛋化石为白垩纪恐龙蛋化石。

衢州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陈延良说,为了追缴被私分的恐龙蛋化石,他们和高新园区管委会工作人员一起,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了教育,要求他们上交恐龙蛋化石。昨天,28枚恐龙蛋化石被追回。

陈延良说,经现场看,除发现恐龙蛋化石的那个小山丘外,在施工工地其他地方没有发现恐龙蛋化石痕迹。

不过,文物主管部门已要求项目业主单位和施工方加强对施工情况监督,“如再发现恐龙蛋等古生物化石要及时通知我们,由文物部门组织考古发掘”。

陈延良介绍,古生物化石属于国家文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在中国境内地下、内水、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发现文物隐匿不报,不上交国家的,将由文物主管部门会同公安部门追缴和罚款,构成犯罪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衢州新闻网-衢州晚报 方利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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