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跃明:规范管理 强化服务

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我国古生物化石的保护管理、科学研究、开发利用及科普宣传有了坚实的后盾。特别是2011年1月1日开始实施《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更是提供了法规保障。贯彻落实《条例》是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办公室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国土资源部领导下,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的工作顺利有序地展开。办公室围绕中心工作,发挥职能与枢纽的作用,上传下达,承上启下,围绕古生物化石保护与管理工作组织专家提出决策建议。既要充分发挥专家的学科优势,又要热忱地为专家服务,还要面向社会,做好相关宣传、咨询和信息交流工作。落实到办公室的具体运作上,就是规范管理,强化服务。

一、全面认真贯彻落实《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

全面认真贯彻落实《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是一项长期的、细致的工作,关键在落实。目前,《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和《国家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名录》征求意见稿已完成。为配合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制定完善管理制度,办公室还组织专家研究制订出“《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条文释义”,开展了与之配套的“三个办法”,即《古生物化石收藏管理办法》、《古生物化石进出境管理办法》和《古生物化石发掘管理办法》的编制工作。

二、组织做好全国古生物化石保护规划研究及相关基础性工作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为启动全国古生物化石保护规划,更好地贯彻落实《条例》,我们积极申请并开展了《全国古生物化石保护规划研究》、《全国重要古生物化石典型标本调查与数据库建设》和《古生物化石名录》三个项目。其中,《全国古生物化石保护规划研究》立足于主管部门对全国古生物化石的长远保护和管理需求,开展中长期规划研究。目前该项目已经选择贵州、山东、甘肃、辽宁和云南等5省作为试点。通过项目外协方式先期编制省级规划研究,随后将在全国展开省级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并为主管部门提供全国保护规划建议。《全国重要古生物化石典型标本调查与数据库建设》以主管部门的行政管理职能为出发点,同时考虑科研、科普的需要,先期选取部分具有代表性的重要化石标本作为数据库的试点数据,然后再通过后续项目的积累,保证主管部门全面掌握全国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标本的现状,在通过审批的前提下,服务于科研与科普工作。

《古生物化石名录》则依据《条例》分级管理的规定,对化石标本进行分类研究,为主管部门开展保护与管理提供依据。我们还将进行“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古生物化石科普教育”,“古生物化石科学研究”和“古生物化石开发利用”等专题研究。

三、认真履行管理与服务的职责

办公室在协助主管部门做好管理方面,主要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要协助履行古生物化石发掘、出入境审批,以及罚没化石鉴定与处置等各项行政管理,严格按照《条例》的审批职责和程序,做好业务配合工作,保证主管部门顺利行使各项职能。办公室曾先后组织专家对上海、深圳海关截获的古生物化石进行了鉴定;对自贡恐龙博物馆、浙江省博物馆、内蒙等出境参展化石进行了鉴定;对河南、山西和山东等省古生物化石发掘申请进行了评审。

要逐步完善对专家的信息和事务管理,办公室正在着手建立专家信息库,按照专家学科和研究方向建立古脊椎、无脊椎、古植物、保护管理等专业委员会;制定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和《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章程》;拟通过网站等公布专家基本信息,扩大对专家委员会的宣传并接受社会监督等。

二是加强办公室自身的规范管理,制定办公室工作准则、办公室文件管理流程等。办公室人员在接到上级主管部门或海关等部门鉴定、评审、咨询任务后必须认真做好记录,及时汇报落实;严格依照国家有关鉴定、评审、咨询和培训的程序开展工作;在时限内将鉴定、评审意见或论证结果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或相关单位;及时将有关鉴定、评审、咨询和培训的相关材料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

服务工作要面向三个不同层面展开:首先是要为专家做好服务,及时掌握专家考察信息,科研成果,工作动态,并为专家做好协调组织工作的同时关心专家们的生活,在办公室为专家营造出一个“专家之家”,如2011年是李廷栋院士的80华诞,办公室同志前去参加寿辰庆祝活动,并送去衷心祝福。

其次是为全国古生物化石各级主管部门和保护单位、标本收藏单位(博物馆)做好咨询服务。除了上传下达、统筹管理、沟通合作外,还要为科研院所学术交流、技术协作、成果推广做好服务性工作。

第三是要为日益壮大的“化石从业者”队伍加强政策引导和业务指导与服务。这些年随着化石收藏价值的不断飙升,已经在社会上形成了以化石为主体的产业。如何正确引导从业者严格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在推动化石经济的同时,尽可能有效保护化石,也需要办公室提升服务理念,不断发布和解读国家政策,管理条例和相关信息。

四、策划组织专题活动,加强考察调研和学术交流

古生物化石科学研究领域非常广阔,十分活跃,组织专家开展考察调研和学术交流活动也是一项重要任务。办公室先后组织专家参加了“山东诸城国际研讨会”、“蓝田古生物现场研讨会”、“中国古生物学会年会”、“辽宁古生物化石博物馆开馆”等学术交流活动。

开展专家委员会会徽的征集工作。为了增进大众对于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的关注,促进古生物化石知识的普及,树立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形象,办公室于2010年4月向全社会开展了专家委员会会徽征集活动。征集活动发布后,办公室收到了来自全国各地的很多参赛作品。经过认真讨论和修改,最终定稿(见下图)。

五、做好宣传工作,加强信息社会化服务

自《条例》颁布以来,及时宣传贯彻落实,扩大宣传发布我国古生物化石保护和管理工作现状,加强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当务之急是建立国家古生物化石保护和管理官方网站。在多种报刊专版全文刊发《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还在《地球》、《化石》杂志刊登宣传文章;与中央电视台科教频道联合录制播出宣传纪录片《会说话的石头》(上、下两集)。编辑出版《化石保护与研究通讯》,及时通报工作动态。充分发挥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权威机构承上启下的职能,使古生物化石保护与管理在各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沿着正确的方向,顺利的开展工作,营造相互交流,共同发展的良好氛围,同时也是国际间交流的名片。

组织编辑出版古生物化石系列科普读物、开展科普创作。建立并维护国家古生物化石基础信息数据库,为社会公众提供公益性基础信息。通过各种渠道开展宣传与推广,在满足社会公众科普知识需求的同时,提升古生物化石保护与管理工作的社会关注度。

六、下半年工作考虑和安排

2011年下半年的中心工作仍然是围绕着贯彻实施《条例》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古生物化石保护宣传培训工作。对《条例》以及各种配套管理办法的掌握和理解程度,对于古生物化石保护与管理工作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从2011年下半年开始,分期面向国土资源厅(局)领导、博物馆等有针对性地举办各种不同层面的培训班,使相关管理者提高认识,强化意识,掌握知识。

针对古生物化石的科研单位则要建立良好的沟通交流平台。及时掌握科研信息,科研计划,总结和发布科研成果,为科研项目做好宣传工作。拟开通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网站及《化石保护与研究》通讯编辑出版工作。

二是组织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和专家、学者开展古生物化石保护调研工作,掌握情况,摸清家底,广泛征求意见。出台《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和《古生物化石名录》。

三是开展学术交流,推广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鉴定经验与科普文化产业讨论会。拟与四川自贡恐龙世界地质公园共同策划,组织举办中国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研讨会。

四是组织召开每年一届的全委会,向专家委员汇报办公室全年工作。

我们将努力工作,不负众望,坚定不移地实践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的宗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为古生物化石保护做好相关的鉴定、评审和咨询工作;为政府部门的管理当好工作参谋提供技术支撑;为保护古生物化石资源,为维护国家利益贡献力量!


中国地质博物馆馆长 贾跃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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