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县召开加强古生物化石资源保护促进生态环境健康发展座谈会

府谷县召开加强古生物化石资源保护促进生态环境健康发展座谈会

府谷县召开加强古生物化石资源保护促进生态环境健康发展座谈会

(化石网报道)据府谷县人民法院:2021年3月31日下午,府谷县召开了加强古生物化石资源保护促进生态环境健康发展座谈会。县法院、县检察院、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等相关人员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县检察院汇报了近年来办理涉及古生物化石的案件并宣读了关于古生物化石保护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其他与会单位代表就如何保护古生物化石分别进行了发言。

府谷县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王娜对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的定义、历史背景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详细讲解,并总结出了盗掘国家保护的具有科学价值的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的三种行为:(一)未经任何部门批准,即私自挖掘的。(二)虽然取得地方政府的同意,但未向文化部申请取得批准并获取考古挖掘证照即挖掘的。(三)超出国家批准的挖掘范围进行挖掘的。

就如何保护好古生物化石,她建议社会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提高群众保护古生物化石的意识;在一些重要化石产地建立保护区,放置醒目标识;文物管理部门要强化古生物化石标本保护,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成立科普基地;公安机关在侦查此类案件时,完善对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的下游犯罪的侦查;检察机关监督相关部门对造成古生物化石的破坏进行后期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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