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生物化石保护三明宣言

幽古华夏,广袤神州,万物竞生。这片浩瀚的土地,埋藏着亿万年间沧海桑田、生物进化的实证——古生物化石。它们虽生命已逝,却依然栩栩如生,昭示着进化的历程和生命的永恒。化石是万物的精华、生命的绝唱,是破译地球与生物演化谜团的钥匙,是大自然对人类文明的慷慨赐予。

中国幅员辽阔,古生物化石资源丰厚,研究成果全球瞩目,在重要生物门类的起源、重大地史时期生物的演替与灭绝、生物与环境的协同演化、人类的起源与进化等方面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中国的古生物化石在开展科学普及与教育,提高国民的科学与文化素养,增强民族自豪感,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寻找石油等生物矿产资源,促进旅游业开发,改善人类生存环境,实现区域可持续发展中起着重大作用。

令人遗憾的是,如此珍贵重要的古生物化石却频遭劫掠和破坏,并有不断加剧之势!盗掘疯狂,倒卖猖獗,损毁严重,所到之处触目惊心!一些举世罕见的珍稀标本或惨遭破坏,或成为馈赠礼品,或流落海外,而国家的科研机构、博物馆和科学家却很难通过正当途径获取重要的化石,常常为取得一块研究、展示、教学标本而辗转周折,身心交瘁。对此,各界人士忧心忡忡。

我们认为,一个以悠久历史为自豪的民族,一个正快速步入小康社会和法制社会的国家,在政府大力推崇科学成就对人类社会进步的推动作用并倡导和谐与可持续发展理念的今天,对人类共同拥有的不可再生的珍贵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破坏与滥用不应该继续发生。我们在此郑重发出如下倡议:

一、尽快着手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古生物化石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进行修订以增加有关古生物化石保护与管理的条款,使古生物化石的保护、管理、发掘、研究和利用有完善的法律依据和切实的法律保障;

二、整合并理顺古生物化石管理体制,建立超越部门利益的国家管理机构,并在各级政府中建立相应的分支机构,明确保护与管理权限与责任;

三、开展对重要古生物化石产地资源状况和保护现状的普查、调研和评估;对正在遭受破坏、有重大隐患的化石地点采取紧急保护措施,并制定、落实长期保护规划;

四、通过普及和宣传活动,大力提高政府和公民对古生物化石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全社会保护古生物化石的法律意识和自觉性。

值此中国古脊椎动物学会第十届年会暨中国古人类-旧石器专业委员会首届年会于福建省三明市召开之际,与会专家学者庄严承诺:在涉及古生物化石的工作中,我们将规范行为,严格操守,加强自律;自觉抵制不正当化石交易,不以竞价收购助长化石走私、倒卖之风;加强原创性研究,不投机取巧,维护科学的纯洁性和严肃性,保护国家的科学资源和知识产权。

希望本宣言能唤起社会的觉醒和重视,有关部门能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不使珍贵的古生物化石继续遭受人为破坏,不使我们因短视和急功近利的行为而愧对先古、遗患后人、抱憾终身。

让我们行动起来,保护古生物化石,保护科学资源,保护珍贵的自然与文化遗产!

古脊椎动物学会

中国第四纪古人类旧石器专业委员会
 
2006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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