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古生物化石保护规划编制指南》印发

日前,《省级古生物化石保护规划编制指南》由国土资源部办公厅正式印发。《指南》以加强古生物化石保护能力建设、提高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水平为核心,从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和成果要求等方面,为各省编制《古生物化石保护规划(2013年~2020年)》提供了规范要求,并明确了三大目标任务和七项重点工程。

根据《指南》,省级《规划》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总则、保护现状、规划目标、保护区划、重点工作、效益分析、保障措施等。其中,三大目标任务为:收集研究本行政区内古生物化石调查、研究成果,客观分析本行政区古生物化石保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科学预测社会和国民经济发展对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提出的必然要求;全面分析本行政区古生物化石资源分布特点,科学开展古生物化石保护区划工作,对不同的区域实施不一样的保护工程和开发利用方式;建立类型齐全、布局合理、管理科学、效果显著的省级古生物化石保护网络。七项重点工程为:古生物化石资源调查评价工程、古生物化石保护工程、古生物化石管理加工工程、古生物化石科学研究工程、古生物化石科普宣传工程、古生物化石资源利用工程、古生物化石文化产业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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