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志丹县:六人相约夜间盗挖古脊椎动物化石“土牛骨”

陕西志丹县:六人相约夜间盗挖古脊椎动物化石“土牛骨”

资料图:古脊椎动物化石“土牛骨”

(化石网)据九派新闻(记者 陈伟):六人相约夜间盗挖古脊椎动物化石“土牛骨”,两名主犯被检方以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罪提起公诉。

1月30日,中国检察网公布了这则发生在陕西志丹县的案件。

演某是其中一名主犯,2022年7月17日下午,他回到父亲家中,吃完饭在与客人闲聊时,有人提到挖“土牛骨”卖钱的事情,几人一合计,便决定一起去挖。

随后,演某伙同刘某等六人一起驾车来到当地一处废弃井场,进入之前被人盗掘过的旧洞里,用电锤、镢头、铁锹盗掘该地的“土牛骨”,直到次日凌晨3时许,方才离开。

其中两人离开时,被当地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两人接到电话后主动投案,另外两人随后也被抓获归案。

经调查,警方共查获古脊椎动物化石59.125kg(剔除渣质)。

后经陕西古生物化石保护研究中心鉴定,盗掘化石属于古脊椎动物化石,具有保护和科学研究价值。

志丹县检察院认为,演某、刘某伙同他人,以获利为目的,非法私自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共计59.125kg,应以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共同犯罪中,演某、刘某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

据了解,“土牛骨”是某些地区对古代犀牛、大象、骆驼等哺乳动物的骨骼化石的俗称,又称“龙骨”。“土牛骨”主要分布于内蒙古、河北、山西、陕西等地,中医典籍记载其有一定的药用价值,具有镇静、安神、止血等功效。

但据媒体报道,我国古生物学家、地质学家普遍认为,“土牛骨”的考古价值和科研价值要远大于它的药用价值,它是地球千百万年变迁中的珍贵资源,是地质历史时期生命存在的证据,对研究生物演化进程有重要作用,而且“土牛骨”所能起的医疗作用早已被许多新发明的药剂所取代,所以不能当把它作为药材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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