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赣州市发布《关于加强古生物化石保护的公告》

江西省赣州市发布《关于加强古生物化石保护的公告》

江西省赣州市发布《关于加强古生物化石保护的公告》

(化石网)据赣南日报(记者 廖福玲、通讯员 黄桂鹏 张淑梅):江西赣州是恐龙及恐龙蛋等古生物化石的重要产地。那么,在工程建设中发现古生物化石可以自行采掘吗?古生物化石可以收藏或流通吗?赣州市近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古生物化石保护的公告》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赣州辖区内发现古生物化石,应按规定及时报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保护好现场和古生物化石。

公告明确,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全市行政区内古生物化石保护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古生物化石保护有关工作。在建设工程选址过程中,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与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签订协议,避开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赋存区域,确实无法避开的,应当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除因科学研究、教学、科学普及或者对古生物化石进行抢救性保护等需要,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采掘古生物化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藏违法所得或者不能证明合法来源的古生物化石。除收藏单位之间转让、交换、赠与其收藏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外,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不得流通。

此外,赣州市鼓励社会各界举报违反古生物保护规定的违法行为,对举报线索属实的个人或单位将给予适当奖励。

据悉,赣州是“中国恐龙之乡”,是江西出土恐龙骨骼化石最多的地区,也是全国发现恐龙化石的重要地区。赣州地区恐龙化石赋存的主要地层为晚白垩纪红层,在全市广泛分布。赣州拥有古生物化石产地约150处,其中恐龙化石产地92处以上。赣州发现大量的古生物化石类型属于一级、二级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尤其是命名的“斑嵴龙”“中国赣南龙”“赣州江西龙”“江西南康龙”“南康赣州龙”“中华虔州龙”等均属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化石,具有重要的科学研究价值。




上一篇 下一篇 TAG: 化石